对于上班族而言,每个月的收入以及五险一金的缴纳,是每个人都尤其关心的问题,刚迈入7月,各地住房公积金就已经进入了调整期,日照住房公积金也开始调整了!
日照住房公积金调整详情:
根据《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期组织开展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结息对账和基础信息核对工作。
自2019年7月1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15855元调整为17886元,职工*月缴存额由3805.20元提高到4292.64元。*下限维持不变,仍为173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设定
按照《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省政府公布的日照市*工资标准。
日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1548元,月平均工资为5962元,据此,确定我市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限额(上限)为17886元。
由于省政府暂未公布2019年日照市月*工资标准,因此,我市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下限)仍确定为1730元。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确定
根据《日照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从上一年7月至本年6月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限额的,按*限额执行;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限额的,按*限额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目前我市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12%。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规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企业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按程序报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审批。
结息对账和基础信息核对
6月30日,公积金中心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全市28.2万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结息12590万元,利息直接计入职工公积金账户,增加职工公积金余额,并转入下一年的计息。
组织缴存单位开展基础信息核对工作,确保缴存职工信息准确,保障缴存职工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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